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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令将至!10月1号起,京津冀又要停工限产6个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9 来源:有机硅商城 浏览次数:1402
环保风暴的风刮个没完没了,就连举国同庆的时候,也不忘记查查查,去年10月到今年3月的“京津冀停工潮”还历历在目,多少在建项目因此延期,而今年,停工令又要来了,这次检查,持续6个月的环保整治,小编提醒,检查期间,可要多个“心眼”哦!谨慎、谨慎、再谨慎!


9月27日,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六省市共同制定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式公布。今年的秋冬季攻坚方案明确提出,工业企业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一些环保标杆企业甚至可以不予限产。
 
方案提出,今年秋冬季即从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方案明确了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用地四大结构,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3个专项行动等任务。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自2018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序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
 
近期不少人担心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对经济的影响,此次公布的方案明确要求,要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
 
方案要求,各地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那么差别化原则如何体现?
 
方案明确,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至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而对那些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可不予限产。

化工行业新一轮关停潮来了
 
1、京津冀

采暖季限产时间: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主要范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济源市)。
 
重点措施:
1、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天津、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
2、2018年9月底前,各地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3、自2018年10月1日起,严格执行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砖瓦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河北
 
9月25日,河北省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勤主持召开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情况汇报,审议通过《河北省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明确了河北省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思路、攻坚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质量导向,实施科学治理、精准治理、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散煤整治、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打击黑加油站(点)、工业炉窑污染治理、VOCs综合治理、应急减排和错峰生产等十大专项行动,并细化为30条具体任务,分解到各市县,明确十项保障措施,确保完成秋冬季和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唐山市发布《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计划通过排放标准、外部运输结构和产品附加值三个差异化指标对钢业行业进行ABCD四类评级,达到精细化管理。
 
《通知》显示,达到A类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目标的企业,在秋冬季期间不予错峰生产;达到B类目标的企业在秋冬季期间错峰30%左右;达到C类目标的企业在秋冬季期间错峰50%左右;D类企业错峰70%左右,烧结(球团)工序全部停产。
 
实施时间:2018年10月1日-2019年3月31日。
 
A、B、C、D类钢厂名单(点击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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