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妆研24小时
2024 年 5 月 16 日,欧盟委员会正式修订 (EC) No 1907/2006(即 REACH 法规)附录 XVII 中 D4、D5、D6 的使用限制,涉及化妆品、医药、干洗等行业。
欧盟对上述 3 种物质的限用,预计会对有机硅类产品或含有有机硅类的产品产生影响。企业应及时关注法规动态,调整策略以规避风险。


来源:eur-lex.europa.eu
物质解读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 (D4)、十甲基环五硅氧烷 (D5) 和十二甲基环六硅氧烷 (D6),分别是具有 4、5 和 6 个硅氧烷基团的环状挥发性甲基硅氧烷 (cVMS) 物质。
D4、D5、D6 具有高持久性和生物蓄积性 (vPvB),已于 2018 年被欧盟确定为高度关注物质 (SVHC)。D4 及 D4 质量浓度高于 0.1 % 的 D5 和 D6 同时属于 PBT 物质,即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的物质。
自 2020 年 1 月 31 日起,欧盟已根据 REACH 法规限制 D4 和 D5 在淋洗类化妆品中的含量:含有浓度等于或大于 0.1 % (w/w) 的 D4 或 D5 的淋洗类化妆品不得上市。
条款变化
考虑到含 D4、D5、D6 的驻留类化妆品及其他消费品可能导致以上 3 种物质向环境中释放,化妆品为主要的释放源,应对风险加以控制。
因此,此次修订新增了 D6 在淋洗类化妆品及以上 3 种物质在驻留类化妆品中的含量限制,法规要求及生效日期如下:
1. 自 2026 年 6 月 6 日起,含有浓度等于或大于 0.1% (w/w) 的 D6 的淋洗类化妆品不得上市;
2. 自 2027 年 6 月 6 日起,含有浓度等于或大于 0.1% (w/w) 的 D4、D5 或 D6 的驻留类化妆品不得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