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
据山东高速交警发布的出行提示,2018年清明假期期间,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危险品的机动车通行山东省内高速公路。
据了解,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高速时间为:2018年4月4日19时至8日6时。交警部门建议,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分流绕行。
对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以及《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相关运输企业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抄告交通主管部门和企业,倒查源头,排查责任。
京津冀:
为确保2018年清明、五一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18年4月5日零时至4月7日24时、4月29日零时至5月1日24时,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采取限行措施:
一、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线通行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二、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载运危险化学品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三、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江苏:
为有效解决重大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出行难题,3月23日,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单位联合发布,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将施行货车错峰限时出行管制措施。限行对象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黄牌货车。限行日期确定为清明节假期三天、劳动节假期三天、国庆节假期期间前两天和后两天;限行时段为每日6时至20时,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大节日期间全天全时段限行。限行区域主要是南京二桥、江阴大桥、苏通大桥桥区及相关连路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