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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省级环保督察真的来了!山东、江苏、浙江、湖北、安徽……搬迁、关停风暴席卷10省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1 来源:有机硅商城 浏览次数:741
近日,新出炉的生态环境部召开第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对记者表示,今年将开展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同时,将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即将开始之际,浙江、四川、安徽、河北、山东、湖南、湖北等多个省份已经宣布启动省级环保督察。
 
浙江省

4月8日上午,浙江省环保厅组织召开2018年“蓝天保卫”1号专项执法行动省级督查部署动员培训会议,安排部署督查相关工作。从4月8日起,浙江将开展为期一周的省级督查,从省环保厅相关处室(单位)和各设区市环保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7个检查组,对11个设区市实施分片检查。  
 
浙江省环保厅还组织2800多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于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具有积极作用。341家企业被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安徽省
 
3月起,安徽省环保厅开展为期一年、覆盖全省16个省辖市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督查重点紧盯火电、钢铁、水泥、涉VOC(挥发性有机物)、“散乱污”、原煤燃烧等PM2.5贡献较大的污染源。
 
目前,此次督查共发现各类问题4003个,其中防扬尘措施不到位1238个,占30.9%;未履行环保手续问题478个,占11.9%;VOC治理问题437个,占10.9%.芜湖、阜阳、合肥三市问题占比较高,分别为83.8%、79.9%、79.4%。
 
安徽省发布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要求该领域内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涉及全省十余个市、县的40多家企业。
 
安徽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表:



湖北省

湖北省宜昌市把修复长江生态放在重要位置,出台了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规划。计划决定在2019年底以前,将长江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的130多家化工生产装置依法全部“关、停、并、转、搬”,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山东省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将全部完成搬迁改造工作。
 
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年底前完成。
 
仅2017年12月以来,山东省生态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7706件,罚款3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7起,处罚金额1100余万元,实施查封扣押5起,实施限产停产11起,移送拘留122起,移送涉嫌犯罪10起。
 
近日,山东省共成立17个执法检查组,由省安监局带队,抽调各市执法骨干和权威安全专家参加,采取异地执法、属地落实的方式,对413家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共发现有法律依据的问题5219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99项。
 
本次检查出动检查人员4730人次,暂时停产停业企业17家,拟立案处罚企业229家,拟立案处罚企业率55.45%,拟立案处罚违法行为567项,当场实施简易处罚123项。所有问题均按照规定下达了相关执法文书,依法责令企业当场整改或者限期整改。
江苏省

1月12日,江苏省经信委正式印发《江苏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江苏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有了明确时间表。
 
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或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江苏危化企业搬迁改造时间如下:

天津


 
 
天津市立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实际,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分步分类、平稳有序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
 
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企业安全和环境风险大幅降低。
 
其中: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


广东省
 
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指地方政府规划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包括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转移园区、专业化工园区,下同)或关闭退出。
 
(1)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
 
(2)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甘肃省

甘肃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2018年年底全面启动,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工业(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
 
甘肃省危化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将分两步完成:
 
(1)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
 
(2)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9月底前完成。
 
 
河南
 
根据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评估,河南共有73家企业列入了搬迁改造名单。其中,有4家将实施就地改造,46家将实施异地迁建,23家将关闭退出。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到综合治理中期,要确定人口密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转产、关闭名单,搬迁、转产、关闭企业总数不低于40%。
 

陕西省

近日,陕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现场推进会在渭南市召开,决定全面推进实施陕西省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
 
目前,陕西省12个地市已经初步完成了搬迁改造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协调机构,明确搬迁改造企业、时间进度、组织方式、职责分工、资金筹措、承接园区、职工安置、保障措施等事项。
 
平稳有序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和转型升级,确保安全生产和社会和谐稳定。
 
陕西省政府决定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
 
其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大型企业和特大型企业2020年底前全部启动搬迁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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