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个市州均召开督察工作动员汇报,各督察组组长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其整治情况;重点了解生态省建设及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
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3个市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黄石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要深刻认识开展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本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强化认识、查找漏洞、补齐短板的重大机遇,并要求所在市州各级各部门把支持配合做好省级环保督察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服从督察组的安排,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以整改实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