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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境内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请注意!四部门暂停审批新上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0 来源: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1263
日前,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工信委、江西省安监局和江西省环保厅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化工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各级发改部门暂停新建化工项目备案和能评,工信部门暂停改扩建化工项目备案和能评,安监部门暂停受理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环保部门暂停受理化工项目环评。
 
《通知》适用于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7)中制造业25大类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91中类橡胶制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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