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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大阵仗!广东环保专项督查:2000名执法人员,进驻9市,为期9个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5 浏览次数: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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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华社和广东卫视消息

6月,广东将从全省调集约2000名环境执法人员,进驻9个城市,开展为期9个月、18轮次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选取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云浮等9市作为重点督查城市。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广东省情况反馈会结束后,广东迅速行动,加快推进环保督察整改。迅速成立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马兴瑞亲自担任组长,副省长许瑞生为常务副组长,30多个厅局和21个地市的分管领导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组等3个专项小组。

 

广东将从全省调集约2000名环境执法人员,进驻9市,开展为期9个月、18轮次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这是媒体28日从广东省环保厅获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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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督查是广东省省级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的环保专项督查行动,是贯彻落实广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任务的具体举措。

 

 

 

 

 

 根据相关工作方案:

 

 

专项督查为期9个月,从2017年6月到2018年2月此次专项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选取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清远、云浮等9市作为重点督查城市。

 

督查人员组成由省环境保护厅统一组织部署,省级执法人员与地市环保部门派遣的执法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每个督查组6人,2周轮换一次,进行不间断督查,每个城市全年共安排18轮次。督查将采取独立督查方式,原则上不需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陪同。

 

 

 

 

广东省环保厅表示:督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将通报地市政府,各地市应建立问题清单,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督办问题逐一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对突出的环境问题,必要时将采取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从而切实发挥督查 震慑效果。 

 

 

 

 

 

 

广东督查内容一览 :

(一)各地落实省大气十条、水十条、《强化措施》工作进展情况。  

(二)“小散乱污”、“十小”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的取缔情况。

(三)重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包括省领导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投诉案件,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受理的投诉案件。  

(四)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情况。  

1、造纸、有色金属、印染、制药、制革、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水污染整治情况。

2、火电、化工、陶瓷、玻璃、水泥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及工业锅炉大气污染整治情况。  

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重点行业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  

4、钢铁行业企业污染整治情况。  

(五)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情况。包括茅洲河、广佛跨界、石马河、淡水河等重点流域范围内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情况。  

(六)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包括水质不达标及水质恶化断面周边区域、产业转移园、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的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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